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人士处了解到,近期监管部门正在对专项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对象为使用管理专项债的相关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等。
据了解,此次核查主要关注三类情况:一是2022年新增专项债资金使用是否合规,二是2022年新增专项债项目资金管理是否合规,三是以前年度专项债资金沉淀和闲置问题。
其中前两者还可以细化出一系列细分内容。资金使用方面,关注是否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办公经费等经常性支出,是否用于回购已竣工项目,是否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或偿还隐性债务;是否用于形象工程及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等问题。
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关注是否存在虚增收益导致融资平衡方案不合理、项目实际收益无法覆盖本息等问题,是否存在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不实或打捆申报无法对应到具体项目问题等问题。
专项债于2015年首度发行,此后额度稳步扩大,2020年达到3.75万亿元,2021年小幅下降至3.65万亿元。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使用对稳投资、稳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2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的新增地方专项债额度为3.65万亿元。2022年8月首度盘活5000亿元结存限制,由此带动全年额度扩大至4.15万亿元。但这4.15万亿元的额度并未用完,2022年地方专项债发行规模为4万亿元。
今年预算报告提出,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8000 亿元。这一规模相比去年总额度有所下降,但相比去年新增额度上升了1500亿元。
究其原因,一方面2023年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仍需专项债发力,而2022年发行4万亿元专项债用于项目建设,诸多项目开工后后续仍需资金支持,这就要求专项债维持一定规模。另一方面,虽然专项债不受赤字率约束,但最终仍受债务率约束。地方政府债务大幅扩张后,目前债务率已落入警戒区间,这要求地方债尤其专项债放慢扩张步伐。
在额度增长的过程中,专项债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审计署2019年审计报告披露,通过审计18个省级所辖36个市县发现,由于项目安排不合理等原因,有500多亿新增专项债资金未使用,其中132亿闲置超过1年。
再如,专项债的要义在于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但一些地方通过做高收益的方式包装发债造成项目现金流收入估算虚高,导致专项债券的还款来源实际上并没有保证。审计署2020年审计报告披露,5个地区将204.67亿元投向无收益或年收入不足本息支出的项目,偿债能力堪忧。
再如,专项债资金出现闲置的同时,一些地区出现了超进度拨付资金的问题。山东省审计厅去年披露,部分债券资金存在挤占挪用、违规出借、超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四川省审计厅也披露,抽查市县新增债券资金中有33.87亿元闲置超过1年,部分市县扩大范围使用、超进度拨付债券资金等16.06亿元。
记者了解到,超进度拨付债券资金是地方应对支出进度考核的举措,但合规上存在问题。2022年起,监管部门建立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相应关注三个指标:一是发行进度,其等于债券发行金额/已下达债券额度;二是资金拨付进度,其等于国库拨付金额/债券发行金额;三是实际支出进度,其等于项目单位实际支出金额/国库拨付金额。其中,后者是最为重要的指标。
在这一过程中个,项目单位在层层压力下,忽略工程实际进度,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而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预付资金、以拨代支等“曲线救国”方式,超进度拨付债券资金,未真正形成实物工作量。
今年预算报告提出,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严禁“以拨代支”、“一拨了之”等行为,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