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 更新日期:2022-10-30 22:00:14
  • 作者: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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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简称“三年行动”)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经过两年多持续攻坚,中央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十六字方针,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稳妥、分层分类、规范有序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优化公司治理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截至目前,中央企业所属企业中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75%,较2012年提高20多个百分点,非公资本占央企所有者权益比重逾38%,央企对外参股企业超过6000户,国有资本投资额超过4000亿元。

一、扎实筑牢边界底线,确保改革方向不偏不离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系统性、综合性,是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综合改革成果落地的有效体现。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国资委陆续制定出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和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二十多个制度文件和配套政策,形成层级较为齐全、覆盖各个工作环节的政策体系,为有序推进混改工作提供了持续有力的政策保障,织密扎牢混改“制度的笼子”。特别是三年行动启动以来,中央企业始终坚持在上述制度框架内推进混改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改革的全过程,坚定政治方向、把握政策导向,有效保证混合所有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走深走实。

同时,中央企业严守“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坚决避免跟风混改、盲目混改,务求改革实效。在自身功能定位及业务特点基础上,充分研究论证混改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截至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已100%完成所出资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评估,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两年多来,中央企业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切实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实现阳光混改,有效防范了内部人员操控问题。同时,通过加强事前可行性研究、强化事中跟踪监控、加强事后评价及督查,推动企业内外部监督合力,对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要环节、重点领域加强监管,不断提高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性,切实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堤坝。

二、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会“一混就灵”,“一混了之”“为混而混”都无法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初衷。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是混改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年行动启动以来,中央企业坚持系统思维、协同推进、以混促改,充分释放混改企业资本融合优势,发挥战略投资者的积极作用,推动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当先锋、做表率。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引领改革发展方向。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既是中央企业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推动企业落实改革发展的重要政治保障。两年多来,中央企业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按照“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始终坚持“国有资本流动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组织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混改企业将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重要前提,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的路径更加清晰,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生产经营融合更加深入,党建的独特优势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充分彰显。

截至目前,中央企业中具备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绝大多数均建立了党组织,大多数制定了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国有控股企业绝大多数落实了党建进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攻坚作用,进一步引领和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行稳致远。

二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夯实改革发展基础。完善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规范有效运行的机制保障。中央企业在积极稳妥深入推进混改过程中,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产业投资者、开展员工持股等方式,对股权结构进行实质性调整,并以股权结构优化推动内部治理机制变革,推动实现资本“形混”和制度“神混”统一。混改企业坚持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努力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成为独立的市场法人主体。

截至目前,7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外部投资者派出的董事参与治理;作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载体,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持续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进一步优化,为持续增强活力动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改革发展动力。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可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三年行动推进以来,混改企业通过“引资本”推动“转机制”,着力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围绕能上能下,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接轨的经理层激励制度,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推动“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围绕能进能出,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加快实施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市场化用工制度,实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政策。围绕能增能减,推动完善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一薪一岗、易岗易薪,破除平均主义、“高水平大锅饭”;统筹运用员工持股、上市公司持股计划等各类中长期激励举措,合理拉开内部收入分配差距。

截至目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基本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并广泛应用中长期激励政策工具。上百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200余个科技型企业实施了股权和分红激励,有效调动了干事创业主动性和积极性,企业活力和效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混改综合效应持续显现,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以来,中央企业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各项综合性改革,加强改革联动,有效放大国企改革乘数效应。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混改企业发展动力活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和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一是精耕主业,产业链生态圈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在坚持功能定位前提下,通过出让股权切实解决历史遗留及企业办社会问题,有效剥离退出“两非”业务或企业,有力促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资本、技术和高精尖人才优势要素向主业聚集。同时,通过引入适合主业发展的“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战略投资者,有效突破了现有资源和管理制约,推动各类要素围绕做强做精主业,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培育壮大业务链,成功地打造了一批有利于主业发展的产业生态圈,让改革真正发生“化学反应”。如,中交集团组建民航机场建设集团,以混改弥补产业链短板弱项,实现现代综合交通主业领域“海陆空轨”全覆盖;东航物流立足航空速运业务,整合德邦股份、联想控股、绿地投资等民营第三方物流、物流地产、跨境电商等资源,打通上下游货站操作、仓储配送等一系列服务链条,逐步构建起领先的航空物流产业生态圈。

二是自主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治理结构有效改善和经营机制深度转换,进一步激发了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层、科技核心骨干员工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创新动力活力。同时,企业围绕主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利用不同所有制股东技术资源和创新优势,打通资本联结与技术联结通道,牵头组建或积极参与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研发平台,有效形成创新合力。如,中国建材所属凯盛科技、蚌埠中光电等混合所有制企业积极探索绩效导向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企业成功研发出0.03毫米柔性可折叠玻璃、8.5代超大TFT液晶玻璃基板等一批打破国外垄断的新产品。

三是提质增效,国有资本影响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随着混改红利持续释放,混合所有制企业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不断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价值创造能力和实现能力随着中央企业对其持股比例逐年下降而明显增强。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到中央企业整体的65%和80%,市值增长表现明显优于大市整体水平,有效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高质量发展是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深化改革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中央企业将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把握正确改革方向,重点以治理机制、激励机制等更深层次的转换,提升混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效率,推动三年行动取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混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