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文后部分项目被叫停,对政信项目有什么影响?

  • 更新日期:2021-10-25 23: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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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银保监会发布了内部文件《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业内称为【15号文】。

据介绍:【15号文】基本保持了其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一以贯之的政策精神,不同之处在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相关细节,可执行性和规范性出现较大幅度提升。同时强调,对于承担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城投公司,【15号文】要求严禁新增流贷。总体而言,【15号文】强调防范风险,操作层面应该会有回旋空间,市场不必悲观解读。

15号文出来已有段时间,我们来看看具体执行情况;

一、15号文执行空前严厉

根据相关媒体统计:

1、银行层面,相关人士统计了4家国有行、3家股份行、10家城农商行反馈来看;

1)国有行普遍执行较严,尤其在资金用途穿透和既有流贷到期是否续作的问题上部分行政策颇严,对于过于依赖国有行流贷偿还债务利息的城投而言,下半年可能将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

2)股份行态度较为暧昧,一方面部分行与自家券商呈联动态势,15号文影响的不仅是银行一家限制授信的问题;另一方面部分行前期是隐性债务置换的主力军,即使有45号文的约束流贷依然投放过猛,如今如何决断政策收紧的尺度需要考量。

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审批部门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目前我们还在解读消化最新的监管政策,但近期我行确实有地方平台项目因隐性债务被叫停。”

3)城农商行抵触,大多数处于等待官网态势;主要原因是,大多数城农商行与地方政府联系过于密切,许多高管曾有从政经历或由现任政府官员兼任,另一方面政信业务占据银行业务总量的较大比例,尤其在民营经济不活跃的地区这一问题愈加突出,因此相关银行受到当地政府的影响较大、对政信业务的依赖性较强,很难参照部分国有行尽可能严格地执行15号文相关规定。

2、信托层面:出现多笔信托和债权计划都放不了款;

一位投资者表示,其准备投资的一个质地优良国企的项目贷款经长时间等待发行窗口后,认购款打到了信托专户,但放款当天信托公司核查发现该融资人已有隐性债务,紧急叫停对该平台的放款,最终导致该项目未能成立。

另有信托公司内部人士透露,“我司一个重点项目因为担保方涉及隐债,即使是投向为经营性项目,仍未获放行。因为按照最新的监管指示,对确因经营需要且符合项目融资要求的,必须由地方平台报本级人民政府书面审核确认,这是机构提供融资的前提条件。”

有机构人士反映,北京辖区信托公司有多只地方政府平台项目因担保人涉及隐性债务被叫停。该人士还表示,“目前各地区各机构对管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新规的执行尺度不尽相同,但整体氛围已与此前大相径庭。”

上周,刚开始募集的江苏某地政信,就因15号文临时通知暂停打款,主要原因是信托公司担心融资方城投公司在隐形债务系统里,如果现在放款,后面平台再融资受阻,项目风险系数极大。

这里我们主要到信托项目被限制放款的,都涉及到一个关键因素:隐性债务。

二、 什么是隐性债务?

通俗的理解,隐性债务是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作为偿还以及违规提供担保而举借的债务。

我们常见的有这么几类:

1、以前最常见的就是配有【政府三件套:人大、政府、财政的承诺函】的政信项目。

2、以企事业单位名义举债,地方政府统一使用、归还;比如贵州某县,以当地医院作为融资人发行的政信基金;

3、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2021年1月份,中信信托就曾违规向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项目提供融资,被罚50万元。

4、就是PPP模式了。

三、眼下选择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最大的注意事项,当然就是不能踩入了隐性债务系统的平台的坑。

在政策实施的初期,各地监管部门执行新政策有不同程度的延后,在这个空窗期。可能会出现金融机构选择性失明,在监管还没审查时将资金放款给有隐性债务的平台,生米煮成熟饭。

比如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有政信信托是信托公司主动叫停,有的是被动叫停放款,也就是说假如监管执行得不快,没有及时叫停,投资人的资金已经被某些信托公司放款出去了,等项目成立计息,投资人才发现自己投的城投平台进了隐性债务系统,为时已晚。

对于如何识别平台是否含有隐性债务?

据报道,目前,已有多家金融机构正加紧安装端口,与财政部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及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联调测试,等端口弄好,立项前就可以查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