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十四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方向

  • 更新日期:2021-08-08 10: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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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介绍了“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其中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考虑以及“十四五”时期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的方向,摘录如下。

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思路。

一方面要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完善新增债券分配机制,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券规模,避免风险持续累积。继续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提高使用绩效。

另一方面,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各类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核查、督查机制,对各类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关于“十四五”时期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的方向:

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要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一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的要求,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

二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完善常态化的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硬化预算约束,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

金融机构必须审慎合规经营,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

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

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三是完善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机制,优化地方政府债券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健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机制,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