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求储备2022年专项债项目,拟投向9大领域

  • 更新日期:2021-07-27 23:58:09
  • 作者: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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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独家了解到,近期国家发改委向地方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22年地方专项债项目前期工作。

通知称,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专项债在推动有效投资中的作用和效益,争取明年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拟投向九大领域

投向方面,通知提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聚焦政府主导、早晚都要干、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

确保明年年初一大批项目前期工作成熟

通知要求,对于拟新开工项目,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水电气接入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年初一大批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开工条件。

今年7月1日,财政部公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办法》通过多个环节实现绩效管理过程,体现在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在“事前环节”提出绩效评估的要求,主要是加强项目立项材料申报和现金流平衡测算等问题的规范和监管,目的在于防止项目单位夸大经营收入,虚假包装债券投资项目。

量力而行,合理安排专项债项目

自2015年“开前门,堵后门”以来,地方专项债券规模快速上升。伴随着不断加码的积极财政政策,“重发行轻管理”的制度体系下,专项债在项目申报、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积累的债务风险需要关注。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719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4673亿元,专项债务137248亿元,专项债余额超过一般债余额,也超过了政府性基金收入。

通知提出,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结合地方政府债务水平和项目收益情况,合理安排拟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确保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此前江苏省在预算调整报告中提出严格债券资金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地方政府切实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制度,坚持量力而为,新增债券资金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不盲目申请债券融资建设,防范新铺摊子留下缺口形成“烂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