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建议方案

  • 更新日期:2019-10-28 17: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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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建 议 方 案
 

    2014年国发43 号及2017年财预50 号、 87 号、财办金92 号、财金23号等文件要求,各银行、机构对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受限,地方融资渠道收窄。不仅仅是地方平台公司面临转型,地方政府投融资规模和模式也面临调整。违规举债行为已经上升到政治高度。2017年以来,财政部及审计署加大了对地方违规融资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十余个省市近百个地区相关负责人因为违规担保、违规举债融资等行为受到问责。由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近期财政部有可能还要进行抽查。

 

     结合目前政策风险,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顺利实施,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是关键。因此,就目前我县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提出如下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职能定位

     围绕X县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区域投资、建设和管理实际,建立“融、投、建、管”一体化管理模式,加速“资本-资金-资本”的相互转化和循环流动,打造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为基础,以经营城市、资本运作为支撑的综合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

 

具体职能定位,建议明确如下:

 

     产投公司:近阶段主要职能:服务百城提质建设工程。依据目前整体财务状况较好的实际,且债权债务关系清晰,负债率较低(负债率为8.9%)。可以考虑作为我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的发展主体,重点整合经营性优质资产,推动市场化发展。

 

     经开投公司:主要职能是服务于“一区四园”建设。以股权投资重点,拓展园区开发、标准化厂房建设、地产开发、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等相关业务。

 

     城投公司:主要职能是产投和经开投两个公司之外的工作。由于城投公司历史性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及股权原因,处置难度较大。目前重点应结合目前政策风险,逐步剥离、化解过去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市场化产业经营,逐步实现市场化转型。

 

     结合目前实际状况及未来发展需求,我县平台公司整合发展需基于已有企业,集中优势资产和资源,做大、坐实产投公司体量,避免资产、资源、管理和人才队伍的过度分散。因此,新成立的平台公司在资产、经营业绩、人员等方面基础薄弱,短期来看运作难度较大,建议审慎考虑。

 

二、发展目标

     在现有三家主要平台公司基础上,以产投公司为主体,成立若干家市场化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程公司、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三苏文旅公司、供水、供气等公司),以整合市场化经营业务,增加现金流收入。

    (一)增加资本

     通过货币注入、实物增资等方式,使产投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以上,壮大产投公司实力。

    (二)整合资产和注入

      扩大资产规模,2018年力争资产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以发挥国有资产的规模效应,降低公司资产负债,增强投融资能力。同时,支持产投公司加大国有资产的盘活力度,促进国有资产有效流动和保值增值。

 

以产投公司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若干子公司:

 

    1、授予特许经营权

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广润租赁公司)。将全县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河道采砂经营等以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授予该公司。整合城市广告经营、道路养护、路灯维护、园林绿化、保障房或公租房、道路冠名、场馆运营和停车场等相关特许经营权限,由县政府出台文件授予产投公司;(初步估算可形成2亿以上收入)

    2、收购或成立“市政绿化工程公司”

通过自主收购或成立的方式,组建具备市政、绿化、房建等相关资质的工程公司(市政二级资质以上),承接全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土地整理等相关业务。(初步估算可形成3亿以上收入)

    3、成立“物业运营管理公司”

成立专门的物业运营管理公司,将X县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场馆、工业园区、保障房或公租房、安置房、商品房等物业管理、后勤服务等纳入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统一运作。(初步估算可形成2000万以上收入)

    4、供水、污水、液化气等公司及旅游资源划拨注入(名义)产投公司

将县自来水厂、污水厂、液化气公司等注入平台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合并,实际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三不变。(初步估算可形成3000万以上收入)

     5、适时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

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名称待定,前期可申请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房、公租房的开发与经营等业务。房地产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可参与我县拟出让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并进行相应二级开发。对于土地出让形成的土地出让收益,以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贴的方式注入到房地产公司给予支持。(可形成3亿以上收入)

 

     通过以上“四资”(资产、资金、资源、资本)整合,完善机制,项目包装,可壮大资产规模和实力,做大现金流入。同时,亦可确保产投公司年经营收入在8.7亿元以上。

 

     除以上主要子公司设置之外,鼓励各平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业务特点,积极拓展新的市场化业务。未来围绕农业及农村环境治理、扶贫、水利、市政、教育、医疗、公路等相关领域的基础设施投资及产业项目,全部交由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具体项目一事一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以市场化方式交由平台公司运作)
 

 

三、保障措施

 

(一)做大公司资产规模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县存量国有资产,通过多种方式、途径进一步做大资产规模,力争三家平台公司2018年总资产(扣除原注入的公益性资产)规模达到100亿、2019年达到120亿、2020年达到150亿以上。

 

1.整合相关存量国有企业股权;

2.建立土地收益补偿机制和财政资金长效注入机制,每年将部分土地出让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等以补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注入平台公司;

3.整合具备经营条件的资产(如城市广告经营、道路养护、路灯维护、园林绿化、保障房或公租房、道路冠名、场馆运营和停车场、河道采砂经营等)相关特许经营权限,由县政府出台文件授予产投公司;

4、整合旅游资产及资源;

5、支持平台公司围绕市场化业务开展市场化融资、投资及并购工作,壮大优质资产体量。

 

责任单位: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国资中心、各平台公司、相关局委

 

(二)创新项目运作模式

    按照现有政策法律法规要求,重点规范项目运作模式,在平衡政府资金需求的同时,提高平台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一是支持产投公司市场化转型,并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县PPP项目;二是对于政府投资性项目(重点是土地收储、扶贫类、农村环境治理等),以授权投资建设的方式给到产投公司运作,并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建费。三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棚户区改造的实施。

 

对于平台公司承接并融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给予收益补偿机制。对于产投公司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应通过几种方式确保还款来源,尽量避免借新还旧的恶性循环:一是财政资金每年返还支持;二是项目周边土地增值收益返还(注册资本金或者补贴的方式);三是注入有效国有资产。

 

责任单位: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国资中心、各平台公司

 

(三)规范投融资工作

     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紧守政策底线,规范政府及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模式及制度机制。

一方面,推动政府层面专项债券(包括2017年以来在土地收储、公益性项目、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专项债券)、PPP、产业基金等融资方式的落实,依法合规开展政府层面融资。

另一方面,推动平台公司特别是产投公司市场化融资模式,建立以债权融资为基础,股权融资和夹层融资为辅助的多元化融资渠道,重点是推动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性银行贷款、棚改专项债、城投债、私募债、资产证券化、信托资管、产业基金等融资渠道的拓展。同时,鼓励产投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平台公司依法同社会资本进行合作,通过股权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下属公司上市等方式实现股权融资的突破。

 

责任单位:财政局、国资中心、国土局、各平台公司

 

四)解决人才短缺难题

     相比其他平台公司,县平台公司目前人才的缺乏的问题比较严重。市场化转型需要投资、资产经营、风险控制、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人才支撑,否则将难以落地。建议县委县政府领导应将平台公司人才的选聘提上日程,尽快弥补人才的短板。2017年以来,河南省很多县市平台公司已经面向全省乃至全国选聘优秀投融资、经营管理人才,值得借鉴。

 

1、加快人才队伍选聘工作

通过体制内选聘、社会化招聘等方式,确保每家平台公司有2-3名专业副总经理到位,负责投融资、工程建设及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放宽各平台公司用人机制,各平台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自主开展内部一般员工招聘工作,并报国资中心备案。

按照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文的要求,鼓励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身份转变,按照市场化方式取得相应待遇。同时,根据相关政策精神,给予5年过渡期支持。

 

2、建立市场化薪酬机制

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对于市场化选聘的人员,其薪酬结构和薪酬水平依据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及区域平均薪酬水平进行确定。各公司根据业务性质、公司规模和市场状况,制定公司内部员工的薪酬管理办法,报集团董事会审批,并报国资中心备案。

 

3、推进市场化的绩效考核与管理

依照各公司的业务定位,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管理制度》,以业绩为导向,建立起系统的绩效管理体系。经营管理业绩考核以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基础,以各公司任务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通过考核关键绩效指标予以实施。

 

责任单位: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国资中心、人社局、各平台公司

 

(五)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由县政府授权国资中心统筹负责县属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各平台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围绕履行资产收益、派出董事和监事、指导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主要职责,重点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公司治理、收入分配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监管。

 

对于各平台公司市场化业务,县政府给予充分授权,鼓励平台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市场化业务发展规划,并依法合规自主开展相关业务。除国资监管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之外,原则上县政府不干涉平台公司日常市场化业务的经营。

 

责任单位: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国资中心、各平台公司

 

(六)规避政策风险

     严格按照政策来讲,目前地方政府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的依法合规的融资方式只有PPP和政府债券两种方式,其他的均存在违规风险。因此,对项目的融资模式、融资渠道应采取审慎的态度。

(1)投融资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应该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

(2)对2018年融资项目,一事一议,严格按照政策把关,坚决避免“踩红线”的行为。

 

责任单位: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发改委、财政局、相关局委、各平台公司

 

(七)加强土地收储、一级开发整理工作

土地增值收益反哺城市建设未来仍然是支撑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应加强我县土地收储管理工作,将符合收储条件的土地全部纳入储备范围,并加强管理。通过土地收储、合理规划提振房地产市场,促进X县土地市场未来的有序发展。

(1)由国土局牵头制定相应办法,加强全县土地收储工作。

(2)平台公司参与招拍挂拿地,参与二级地产开发。由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拟定办法,对于平台公司参与土地招拍挂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以注册资本金或经营补贴等合规方式,注入到平台公司。

(3)加强对平台公司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对于平台公司进行土地整理、地产开发及其他市场化经营业务,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返还,支持公司发展。

 

责任单位:财政局、国资中心、国土局、规划局、地税局、各平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