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设立各地监管局!中编办明确债务监控等八大职责!

  • 更新日期:2019-04-25 16: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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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中企处,历专员办,而监管局!

    1.中企处

    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驻厂员制度,随着财政监督制度的建立而建立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经济管理的探索而起伏、进退、成长。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初创于1962年,发展于1986年,改制于1994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先在18个省、市、自治区派设,1988年,又批准除西藏以外的10个省、自治区派设

【财政部驻**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中央企业(或中央外贸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在财政厅、局内为中央企业财务处,简称【中企处】,截至1988年,共派设32个。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地市一级,设立173个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组(科),全称为【财政部驻**省、自治区财政厅**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组(科)】,简称【中企组(科)】,其中处级组42个。

    2.专员办

    1995年1月1日,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经经国务院批准,按照“中编委”办公室批准的《财政部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中企处】改为【财政部驻**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简称【专员办】,级别为正司局级,就地履行中央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

    3.监管局

       2019年,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及《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央编委同意,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共设立35个正司局级的【财政部**(省区市名)监管局】。

    

    一、中编办发文明确机构名称和主要职责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19年3月25日,印发中央编办发〔2019〕33号文件,明确“财政部在各省、自治区(不含西藏)、直辖市以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设立财政部**(省区市名)监管局,均为正司局级。行政编制1008名。”

    对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主要职责,中央编办发〔2019〕33号文件明确为: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调查研究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运行状况。根据财政部授权,管理属地中央各项财政收支,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在属地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向财政部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情况进行评估并向财政部提出审核意见。根据财政部授权,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对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和专项转移支付在属地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建议并跟踪落实。

   (四)根据财政部授权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控,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防控隐性债务风险,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并向财政部、地方人民政府反映报告。

   (五)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属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等事项。根据财政部授权,监管属地中央金融企业执行财务制度等情况。

   (六)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承担有关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参与跨境会计监管合作。

   (七)完成财政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寓监督于管理之中,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就地就近办理相关审批审核事项。充分发挥各地监管局的职能作用,作为完善财税政策、预算管理的重要支撑。

 

        二、新起点、新征程、新成就、新辉煌

 

       2019年4月23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更名设立大会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邹加怡主持会议。

    刘昆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场深刻变革,扎实推进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职能转变,严格落实财政部各地监管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刘昆指出,各地监管局要深刻把握“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内涵,切实转变工作重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特别要坚决推动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属地贯彻落实;加强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运行状况研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

    刘昆强调,各地监管局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执行与审计的业务分工,准确把握同中央部门驻所在地监管部门的工作关系,切实厘清同地方财政部门的职责定位,不断健全财政监管履职体制机制。要牢牢把握改革契机,既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又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建设,努力开创财政监管工作新局面。

    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央编办、审计署有关同志出席会议。财政部机关各司局正处长以上干部,北京监管局全体干部,在京部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融担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正处长以上干部参加会议。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全体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