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企改革八问│如何增强微观主体的活力?

  • 更新日期:2019-01-09 18: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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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2018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19年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为重点。

总结2018,展望2019,八问改革,如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第一问

如何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国有企业通过公司制改制,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国有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的探索,遵循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逻辑,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坚持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多数的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依法将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落到实处,使企业成为真正独立市场主体。

 

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第二问

如何实现市场化经营机制?

 

市场化经营机制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只有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充满活力、发展壮大。

 

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不断激发经理层活力。建立企业领导人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实行三项制度改革,解决“三能”问题。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逐步起建立企业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一是强调企业权利,真正落实董事会薪酬分配权。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应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二是体现两个协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三是推进全员考核,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四是实行企业领导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第三问

如何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

 

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方针,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有序开展,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积极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激励,通过股权的混合促进企业经营治理水平的提升,初步建立了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企业活力大大增强,经营效益显著提升,国有资本功能进一步放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目前在电力、军工、通讯、石油等七个领域的混改力度非常大,垄断领域混改真正向深入推进。中铁总、国家电网的特高压直流工程,一些垄断领域的核心业务的混改正逐渐破题。集团公司层面,中盐等三家央企集团层面混改正积极推进;同时,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行混合所有制,孙公司层面鼓励民营控股;此外,第四批混改试点正积极启动,前三批混改试点也正加速落地,“双百行动”企业、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等将进一步深化,混改正向广度和深度拓展。2019年,混改有两个特点,一个就是垄断行业将更加开放,另一个就是更加以微观市场主体的地位来落地。与此同时,混改企业需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第四问

如何实现产权有效激励?

 

完善国有企业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尊重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权,完善国有企业科研人员收入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方式进行激励

 

在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激发国有高技术企业核心与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提高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

 

第五问

如何实现“管资本”为主国有资产监管方式?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切实减少出资人审批核准事项,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通过“一企一策”制定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和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将国有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针对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在战略规划制定、资本运作模式、人员选用机制、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调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内部组织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推进监管工作协同,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和管理架构、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建设阳光国企。

 

第六问

怎样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主要通过划拨现有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组建,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主要目标,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或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改组设立,以服务国家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按照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要求,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着力提升国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持股为主,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改组成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加快改革试点的落地,已公布的11家央企,要进行管控模式的调整,列出内部授权清单,二三级公司授权力度会更大。同时,综合性改革如三级公司的混改、职业经理人制度、董事会职权的落地等也将提速。此外,国务院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革试点也正积极推进,随着“两类公司”的组建,资产证券化、资本运作也将迎来高峰。

 

第七问

为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既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前提和重要内容,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还是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的重大民生工程。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客观要求。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2020年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包括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消防机构分类处理,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

 

第八问

怎样实现综合性改革工作推动?

 

“双百行动”打造国企改革“企业尖兵“。2018年8月,“双百行动”正式启动,深入推进国企改革,破解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

 

此次行动共计有400多家央企子企业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入围。按照监管层的要求,2018、2019、2020三年,是国企“双百行动”改革的操作周期。这一时间节点,与“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目标要求,正好吻合。截至目前,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先后在浙江、山东、江苏组织召开了科技型、工业类和外向型“双百企业”现场交流会。不少企业通过对标先进、交流经验,改革思路更加清晰。

 

从监管层看,国资委鼓励所有入围的“双百企业”,选择一种或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针对高管人员、科研人员、技术骨干等不同群体,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双百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将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引入更多非公有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向非公有资本有序扩大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增加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增加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数量,选取更多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混改,深度挖掘制度性经验,形成更多典型案例,有效促进以点带面。不仅有员工持股,还有上市公司持股计划、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举措。加快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改革,统筹用好员工持股、上市公司持股计划、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举措,合理拉开内部收入分配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