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亿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如何运作?央行16个字最新详解

  • 更新日期:2024-06-13 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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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在央行牵头召开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上,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详解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贷款标准等内容。“可以概括为4句话,精准支持,自愿参与,以需定购、合理定价。”

与此同时,邹澜表示,2023年4月设立的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统一管理。原来的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不再实施,已发放的再贷款资金利率和期限保持不变。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有何重点?

日前人民银行宣布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同时,统筹考虑政策衔接,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管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具有三方面功能,一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三是助力保交房及“白名单”机制。

从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支持领域看,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要做到四个精准。

收购主体精准,一个城市政府选定不超过两家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选择的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且符合商业银行授信要求;

收购对象精准,收购对象严格限定为房企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户型、面积标准;

收购用途精准,收购的商品房定向用于保障性住房,需符合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

资金用途精准,地方国有企业获得的贷款资金要单列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同时,邹澜表示,房企出售所得资金先依法偿还本项目债务,仍有结余的,可用于归还集团从本市其他未建成项目抽调的预售资金,或用于建设在本市的未完工项目。

自愿参与,则是指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开展,尊重各方参与主体的意愿。

一是城市政府自愿,各城市政府综合考虑当地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与;

二是保障群体自愿,符合保障条件的工薪群体,根据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区位、品质、价格,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配租;

三是房地产企业自愿,房地产企业结合自身资金压力,收购价格谈判情况,与地方国有企业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商品房,不搞强买强卖;四是金融机构自愿,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向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

以需定购,是指城市政府根据国发14号文和住建部门指导,制定保障性住房收购和配售配租相关管理办法时,要摸清需求,明确以需定购的收购安排。

具体包括,动态掌握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合理确定配售或租赁对象、价格和分配计划等,并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坚持以需定购,在锁定需求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及收购价格;另外,明确要求收购主体迅速配售及出租,房子不能积压在手上或长时间大量空置。

合理定价,则是要遵循市场化原则,按照住建部门有关要求,合理确定商品房收购价格。城市政府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与房地产企业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确定商品房收购价格,防范道德风险。收购价格要按照住建部门明确的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定价机制合理确定,在政策支持下做到企业运营商业可持续。

对于近期有意愿使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城市政府,潘功胜进一步表示,可重点开展六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

二是确定一至两家具有较强专业化运营能力的地方国企作为收购主体;

三是建立项目筛选,购买和分类环节,严格规范化运营;

四是在地方权限内安排适当的财税政策支持;

五是动态掌控保障性住房配售和配租的需求,指导收购主体市场化选择收购对象和合作银行;

六是加强对收购主体贷款资金和房企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监管,督促其遵循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

此外,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型银行监管司司长李文红表示,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具体实施规定通知后,希望各全国性银行要及时学习通知内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准确把握以需定购原则,认真评估配售或租赁方案,科学合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原有政策并入管理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多重目标。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为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 家全国性银行。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先到先得,未来根据执行情况和需要调整完善,每次展期期限一年,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邹澜进一步介绍,该政策实施至2027年末,发放方式上,金融机构根据地方国有企业申请,按照风险自担原则,自主决定发放贷款条件以及是否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发放完贷款之后,再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人民银行按已发放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

2023年4月,人民银行曾设立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支持济南、郑州等8个城市试点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

邹澜表示,原来的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实施1年多,8个城市有序落地试点,商业可持续的模式逐步形成,为消化当地存量住房发挥了积极作用。考虑到支持计划与新设再贷款支持领域有较多的交集,且将于2024年末到期,为做好政策衔接,将原来的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统一管理。

据悉,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文件印发之后,原来的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不再实施,已发放的再贷款资金利率和期限保持不变,支持计划1000亿元的额度包含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3000亿元额度内,8个试点城市的政策与全国政策保持一致。

如何做好政策工具衔接?

关于如何做好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管理的政策衔接,重庆市副市长商奎表示,下一步,重庆市将按照小步快走、分批实施的原则,做好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与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的衔接,积极推进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统筹用好现有金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保障社会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郑州市副市长王鸿勋表示,郑州市计划全面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郑州市收购方案,确定收购定价机制;二是选定试点项目开始收购准备工作,由收购主体提前对接项目和贷款银行;三是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公布房源信息,组织配租配售报名。

国有大行也将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统筹做好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金融服务。张守川表示,工商银行将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要求,做好与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的有序衔接,及时制定行内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配套制度和操作细则,支持城市主体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消化城市存量商品房库存。

同时,张守川还表示,工商银行愿与各市县政府和收购主体加强对接,提早参与城市保障房收购方案制定,发挥工行专业优势,协助政府定规划、选主体,“一城一策”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加快构建城市“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

业内普遍认为,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为加快实施“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