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引发各界关注。
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一个细分领域,具有鲜明的特点。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城中村改造牵涉到原村集体、物业权利人、租户等众多主体,涉及产权、规划、法律等多个领域,如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本次《实施意见》正是在指导意见基础上的深圳落地化城中村改造方案。
《实施意见》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要点、组织保障及有效期五个部分,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先谋后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自2024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文将梳理《实施意见》的七个要点,进行重点解读。
将原有的“一二级联动”模式
调整为“一二级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