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D模式项目遍地开花,多省先后推出省级项目储备库。细观支持政策及其实施情况,各地对于EOD模式的认知也略有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01 政策引领者
山东和安徽是最早推出EOD项目省级试点的地区,走在了全国的前端。
2021年7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改委、国开行山东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2021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推行EOD模式作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明确要开展10家左右的EOD模式试点。截至目前,山东已有11个项目进入省级EOD项目库。经过两年探索实践,EOD模式在山东取得明显进展。
2022年1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联合启动省级EOD模式项目实施,要求各地市按照动态申报原则,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不限时间、不限数量,省生态环境厅会同“两行”主动靠前服务,对有意申报的项目进行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优化项目发展思路。2022年8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联合发布通知,同意萧县孤山片区等5个项目纳入省级EOD模式项目,项目可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若干措施的通知》实施并享受政策。安徽是目前EOD项目申报最积极的地区之一,预计2023年将有数十个项目上报至省厅。
02 政策创新者
广西、福建、浙江也先后推出了省级EOD项目储备库。
2022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同意第一批自治区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的通知》,将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等6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EOD模式项目,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同意2023年第一批自治区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的通知》,11个项目纳入自治区级EOD模式项目名单,其生态环境治理内容涉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保护、矿山治理修复等重点领域,总投资约250亿元,拟融资金额约186亿元。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9月发布《关于加快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谋划与建设的通知》,提出要建设完善省级EOD项目库,组织评审实施一批省级EOD项目。2022年10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设区市每年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个。截至目前,福建省进入省级库的EOD项目有5个,总投资147多亿元,另有若干拟谋划储备的EOD项目,总投资超过千亿元。
2023年5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级EOD项目库正式启动。目前,浙江全省15个项目已申报入库,总投资额超400亿元。“十四五”期间,浙江省计划EOD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亿元,推动环保项目从“纯公益”变“有收益”。
此外,2023年3月,甘肃省、云南省也先后推出了省级EOD项目政策文件,但是截至目前两省省级项目储备库尚未正式投入使用。河北、四川、新疆等地也在积极筹备省级项目储备库,据悉,河北省级项目储备库即将投入使用。